1.根据鉴定任务由成都游憩环境技术研究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考试试卷,各职业技能鉴定站考务室负责接收和保管。
2.各考场派专人在考前到考务室领取当堂考试科目试卷,并履行试卷交接手续。
3.每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卡收缴并填写《考场报告单》,交各职业技能鉴定站考务室,次日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阅卷评分工作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
4.评分阅卷前,评分人员应认真学习阅卷规则、评分标准、阅卷要求,熟练掌握所评试卷标准答案,自觉接受阅卷监督。
5.评分阅卷中,如有对试卷或评分标准有疑议,应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不得擅自处理。
6.评分阅卷期间,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制度,封闭工作,行动统一,集中阅卷,阅卷人员相互之间不得串通。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鉴定成绩由考评组长组织考评员负责登分、汇总,上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